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管细则渐次落地。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主要包括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净资本监管标准等三方面要求。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理财子公司董事会应当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
在对风险资本的计算时,分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资本和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两类资本计算时对不同投资类型的资产设定不同的风险系数。《办法》要求,理财资金投资资产为按照穿透原则确定的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风险系数具体数值参考了同类资管机构的系数设定,并结合理财子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风险系数进行了相应调整。
截至目前,已有12家银行获批设立理财子公司,已经批准5家开业。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的改革工作,确保理财子公司高质量运营。对于已经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强化合规审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