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高改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19〕第1号)。《公告》取消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环节中关于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债券投资人员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训证书的规定,进一步简化备案管理,更加便利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告》的具体内容包括,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环节中关于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债券投资人员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训证书的规定;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加强对债券投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培训制度,并在备案时提交的债券投资人员情况说明中载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债券投资人员管理和培训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约谈、通报等监管措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上述举措是为了适应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与开放的需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