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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发布政策:减半公租房租金 要求银行积极争取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中证网讯(记者 张玉洁)3月12日,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住建行业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若干措施》(后简称为《措施》)的通知。《措施》涉及降低部分行业企业税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支持、补助企业、缓交部分费用和降低预售门槛等多方面。此外,《措施》还指出,要求银行积极争取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措施》相关政策均至2020年6月30日止。

《措施》指出,对于新开工项目,劳保统筹费缓交3个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比例降为30%,安全文明措施费分三期按工程进度作为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需由企业出具相关行政规费减免缓交或分期缴纳承诺书,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同步开展。

预售条件方面,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适当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售时,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也可酌情延期。

银行信贷政策方面,《措施》指出,各银行要积极争取降低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在普惠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方面,《措施》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自来水基本水价、城市配气价格优惠10%。在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减半收取承租市本级公租房(廉租房)住房租金;县区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租金减免标准及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可参照市本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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