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再次强调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出重拳、用重典。分析人士指出,行政处罚不是终点,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在内的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体系已经建立,多种追责手段综合发力将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震慑财务欺诈行为,净化市场生态。
目前,行政处罚的威慑力已大幅提升。3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罚款金额上限。相关主体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最高可被处1000万元罚款。有必要解释的是,近期部分个案处罚额度较低,主要源于涉案违法行为发生于新证券法实施之前,证监会只能在法定范围内采取上限罚款、市场禁入等措施。证监会特别强调,对于违法行为虽然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严重危害的,将严格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严加惩治。同时,监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追责,对沦为“放风者”和造假“帮凶”的中介机构将严惩不贷。
行政处罚不是终点。证监会正努力推动构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刑事追责、集体诉讼和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的资本市场执法体系。其中,通过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方式来激发市场化约束力量,让造假者付出“破产”代价,是国际证券市场打击造假的惯例。A股市场上,投资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此类案例逐步增多。比如,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案,在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后,上海金融法院受理1300余件案件,涉及千余名投资者,通过示范判决加调解的方式,公司赔付7000余万元。华泽钴镍在被证监会处罚后,百余名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4900余万元。目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已提上日程,这无疑将进一步便利投资者维权,震慑造假行为。
此外,追究刑事责任更是打击资本市场造假的利器。证监会多次表示,加快推动刑法修改,提升违法成本;加强行刑衔接,提高执法效率。实际上,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证监会第一时间把涉嫌犯罪行为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已是惯常做法,在不少案件中,相关违法人员也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随着未来集体诉讼制度的建立以及刑法修改、相关司法解释的落地,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体系的威慑力将进一步增强,造假者付出的代价将更为惨痛。这将有利于营造发行人、中介机构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市场生态,护航注册制改革,也真真切切地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