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法局官网28日发布《关于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的通知》,针对人才优先选房、支持刚需优先购房等事宜,发布摇号流程、选房顺序的具体细则。
来源:南京司法局官网
《通知》指出,摇号对象是人才、无住房家庭(南京市户籍)、普通购房人。
摇号流程分为四轮。第一轮,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
第二轮,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
第三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一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
第四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通知》还明确,选房顺序由第一轮摇号确定的入围人才按照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未入围人才不参与本批次选房;其次,由第四轮摇号的报名人按照第四轮摇出的一般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前两批次选房结束后,房源如有剩余,由第三轮摇号中未入围第四轮的报名人,按照第三轮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前号放弃的,后号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