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上市临近周年之际,邮储银行抛出300亿元的定增预案。
11月30日晚,邮储银行发布公告称,当日在北京召开的董事会,表决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该行拟面向控股股东邮政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4.0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邮储银行公布的定价原则,邮政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5.55元/股。另外,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邮政集团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邮政集团持股比例提升至67.3%
邮储银行在定增预案中披露了此次增发股份的数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等细节。
邮储银行公布的预案显示,此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以人民币1元/股为面值,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控股股东邮储集团将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此次发行的54.05亿股股票。根据证监会、银保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邮政集团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方面,邮储银行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该行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也就是2020年11月30日。
具体来看,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邮储银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邮储银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邮储银行表示,根据上述定价原则,邮政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每股认购价格为5.55元。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11月30日邮储银行A股股票收盘价为5.23元,当日收盘涨幅为0.97%。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发行结束后,邮储银行的普通股总股本将从869.79亿股增至923.84亿股。同时,邮政集团持有该行股份将从65.27%提升至67.30%,并且不会导致该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邮储银行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11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0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该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且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定增目的:为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定增预案显示,邮储银行此次300亿规模的定增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邮储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86%、11.81%和9.51%。
邮储银行预计,若以9月30日为测算基准日,假设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亿元,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前提下,此次定增完成后,邮储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将提升至14.40%、12.35%和10.05%,增幅较为显著。
在定增预案中,邮储银行解释了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为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促进该行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邮储银行需要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夯实资本实力,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稳健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和盈利能力。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对各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
自2016年起,央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强调了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是评估体系的核心,资本水平是金融机构增强损失吸收能力的重要途径,资产扩张受资本约束的要求必须坚持。
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邮储银行在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的同时,也公布了该行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邮储银行表示,该行将实行合理、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长远利益并兼顾该行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监管要求、兼顾持续盈利及该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该行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在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上看,邮储银行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的顺序、形式、期间间隔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首先,从利润分配的顺序上看,邮储银行以当年税后利润按先后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3.提取一般准备;4.提取任意公积金;5.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当该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该行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其次,从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来看,邮储银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该行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分配时间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邮储银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该行持续经营能力。
最后,从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来看,除特殊情况外,邮储银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集团口径下归属于该行股东净利润的10%。
邮储银行表示,该行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该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邮储银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当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将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该行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