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30日再次启动一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发放,拟向23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42.96亿美元。
本轮发放涵盖基金、证券、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各主要类型金融机构,并兼顾了新增机构的额度需求。
2020年9月以来,外汇局已累计发放三轮QDII额度,共向71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27.16亿美元。本轮发放后,外汇局累计批准169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外汇局连续发放QDII额度,印证了外汇局此前有关实现QDII额度发放常态化的表态。有市场机构认为,QDII是境内居民配置境外资产的重要渠道,近年来QDII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比较平稳。从外汇局发放的节奏和额度上看,其对国内资本市场、跨境资金流动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预计总体可控。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环境客观上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QDII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推动产品和投向多元化布局,不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切实有效管控境外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