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就《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将以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吸引优质私募机构在深落户,同时引导股权投资“投早、投小、投科技”,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
深圳金融局表示,为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支持深圳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本土企业投资力度,特别根据实际当地投资进行奖励,并将一次性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这也是目前全国最高奖励额度。
事实上,针对私募机构这一“金融战略资源”,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珠海等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推出各项补贴、奖励、扶持政策,争相吸引优质私募机构落户,以求为当地金融及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深圳招揽私募最高奖励2000万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为鼓励股权投资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深圳特别推出高额奖励政策,吸引私募投资机构在深落户。例如,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奖励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考虑到目前深圳大量创新企业的资本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企业或其委托管理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据悉,这也是目前全国最高奖励额度。
同时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可参照《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租、购房补贴。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可根据当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申报创新人才奖,并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予相应自主申报名额,奖励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针对近年中小型创业投资企业由于募资难现状难以获得市区奖励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引导股权投资“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深圳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合乎要求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在扶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对深圳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5%予以奖励,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该奖励与前述一次性落户奖不能同时享受)。
而在行业发展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支持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平台、行业协会等发展,对其组织举办的符合产业导向且具备公益性质的活动、论坛等予以补贴支持。同时鼓励各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参与天使引导专项资金,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要享受深圳各类扶持政策,相关私募机构应当承诺主要经营地及投资活动地保持于深圳当地,且10年内不得迁出深圳,否则需退还相关奖励。若出现不履行承诺的义务或者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违规行为的,也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措施,已获得的奖励或补贴也要予以返还。
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数据显示,2019年底,深圳共有商事主体327.7万户,占全国2.7%,占广东省26.2%,商事主体数量、创业密度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2%,实现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全国“十六连冠”,国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7万家,14家高等院校,132个科技孵化器,在5G、基因测序、无人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跻身世界前沿。
作为国内三大风投重镇之一,截止目前,深圳辖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493家,备案基金数量1.51万只,均位居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1.9万亿元,仅次于北京、上海,上述指标均为浙江、广东(不含深圳)、江苏的两倍。同时也涌现出深创投、达晨创投、同创伟业、松禾资本等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充分代表深圳本土品牌的风投创投企业。
深圳金融局表示,为突出政策组合拳特点,此次征求意见稿还针对股权投资行业“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的痛点,强调点面结合。比如优化市场准入机制,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遴选机制,探索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推动头部股权投资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比例。推进私募股权二级转让平台试点,探索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创新发展和可变资本先进经验,引入境外资金推进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等改革举措。
而在产业空间布局方面,征求意见稿既强调中长期规划上立足福田、前海打造创投双“中心”,同时短期规划上,支持各区(新区)结合特色优势和实际需求,打造特色基金产业园,比如强化基金+基地、孵化+投资等创新型基金运作模式,通过长短期举措的搭配实现“以短促长、以长带短”。
各大城市打响私募争夺战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后,也少不了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等城市股权投资扶持政策的影子。事实上,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股权投资各类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优质机构落户争夺战,已然打响。
北京:落户最高补助1000万
为了促进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北京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涉及支持政策包括:
落户方面,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
税收方面,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减免,之后三年减半征收;合伙制股权企业中,符合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或者股权转让的,免征营业税。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场地方面,在金融街建设PE中心大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设PE大厦,吸引和聚集本市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入驻发展,在购租房补贴上,参照金融企业给予支持。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在办公场所、政府服务等方面为股权基金及管理企业的聚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相应支持。
上海浦东:高管享受20万住房补贴
根据2012年底印发的《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对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对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按照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
其中,以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在5至15亿元,给予500万元;15至30亿元,给予1000万元;30万元以上给予1500万元。而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募集金额为10至30亿元的,给予500万元;30至50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50亿元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
而对于此前没有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增资后达到补贴标准且增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可按照其增资金额的1%给予补贴,但补贴金额不超过同等规模新引进企业的补贴标准,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场地方面,在陆家嘴和张江开发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在一定租赁范围内,三年给予500元/平方米/年的补贴;在上述区域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房价给予1.5%的补贴。
人才方面,对于新引进的以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或管理资本10亿元),企业高管给予每人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对未享受过高管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若2011至2015年间,企业累计增资金额达5亿元或累计新增管理资本10亿元的,同样享受每人20万元的高管一次性住房补贴。
广州:积极推进创投小镇建设
2020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风险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对私募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
对于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达到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达到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达到30亿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则按照管理资金来分档奖励,管理资金达到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达到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达到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达到50亿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对于已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金达到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达到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500万元。且享受奖励的企业应承诺享受本办法财政奖励之日起10年内不迁离广州或减少实收资本(实缴出资额),否则应退回已获得的奖励资金。
有条件的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推进基金小镇、财富小镇、创投小镇等专业小镇建设,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政务服务,研究制定购置租赁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公寓、专项扶持奖励等相关配套政策,吸引风险投资类企业入驻。同时支持风险投资类企业按相关规定申报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人才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