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航通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对于*ST航通选择主动退市,笔者有三点思考。
首先,这是市场优胜劣汰的体现。
让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离开资本市场,不再占用金融资源、市场资源,是强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重要途径,理应是一种常态。部分劣质企业占着市场资源不放手,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来看一下*ST航通,公司因2017年至2018年连续2年被追溯重述后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上交所决定自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另外,公司预计2020年年报仍然亏损。
而根据最新发布的退市规则,*ST航通实际上早已撞上多道“红线”。这也意味着,就算是不主动退市,*ST航通也将面临被交易所强制退市的风险。
在笔者看来,*ST航通选择主动退市,对其他有类似情形的上市公司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有助于促进“出口端”的畅通,有助于市场优胜劣汰功能的发挥,形成“有进有退、进退有序”的良好市场生态。
其次,这是退市方式多元化的体现。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规定了主动退市情形,并设立风险警示板揭示退市风险,推动平稳退市,退市的法治化建设已经初具成效。
与此同时,一些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已经陆续离开资本市场。以2020年为例,统计显示,退市以及触及退市指标的公司有32家(含*ST金钰),其中,强制退市18家、重组退市14家。
但是,选择主动退市的公司并不多见——上一次出现是在2019年3月份。彼时,*ST上普宣布计划主动退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普天折价回购其他股东持有的上海普天股权,最终有超过一半的A股股份接受了现金选择权。*ST上普完成主动退市。
此次*ST航通选择主动退市,是退市方式多样化的再一次有力佐证。笔者认为,要优化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就要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要有多样化的退市方式,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第三,公司提供了现金选择权,是保障投资者部分利益的体现。
根据*ST航通发布的公告,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工同意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及提供现金选择权。扣除航天科工持有的股份及所持公司股份为限售股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航天科工需为不超过3.54亿股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最多需要提供14.8亿元现金。
在笔者看来,*ST航通选择对自身发展有利的方式主动退市,对于保障投资者的部分利益有重要作用。因为如果公司被强制退市,到时候会进入退市整理期。而从过往的情况来看,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股价基本上都会大幅下跌,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害。选择主动退市,可以不再经历退市整理期,对投资者部分利益是一种保障。
去年年底,新一轮的退市制度改革已经拉开序幕。这是立足我国资本市场新发展阶段,构建与注册制相匹配的常态化退市机制的重要举措。而在资本市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过程中,让退市多一份主动,少一份勉强,必将会是市场新生态下出现的一种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