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002435)子公司华信制药失控事宜迎来最新进展。
就在5月19日晚间,长江健康披露公告称,长江医药投资于19日收到仲裁案受理通知。长江医药投资的主要仲裁请求事项为,裁决马俊华、刘瑞环配合出具华信制药2020年度审计报告,并裁决马俊华、刘瑞环向长江医药投资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4.6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马俊华、刘瑞环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业绩补偿款,长江健康有望全部接管此前失控的华信制药。
子公司华信制药失控往事
2018年7月14日,长江健康旗下的长江医药投资斥资9.3亿元,收购华信制药60%股权。其中,付给马俊华的8.41亿元股权转款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长江医药投资向马俊华支付股份转让款的50%,即4.2亿元;第二阶段,长江医药投资根据2018至2020年华信制药业绩完成情况,分三期向马俊华支付剩余50%,每期均为1.4亿元。马俊华、刘瑞环承诺2018年至2020年华信制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1.4亿元和1.96亿元。若未能完成业绩承诺,马俊华及刘瑞环须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2018年,华信制药完成业绩承诺,经审计后,长江医药投资应在2019年5月25日之前,支付马俊华1.4亿元股权转让款。2019年5月17日,华信制药召开董事会,对支付马俊华的2018年度股权转让款作出前置要求,需实现货款回收指标,双方随后产生纠纷。
马俊华向长江医药投资提起仲裁,除要求支付2018年未付的股份转让款外,还要求长江医药投资退还华信制药公司18%的的股份。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2020年3月份,长江健康审计工作组进入华信制药,遭到华信制药董事、总经理马俊华组织的人员多次围堵阻挠,导致审计未成功。
2020年4月13日,华信制药接受e公司记者采访时曾称,合同法规定了“法定解除”条款,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已经终止。“根据原《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期间,长江医药投资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但因为对方严重违约,马总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以后,业绩对赌、委托审计条款等一起被解除。核心问题是长江医药投资没有权利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仲裁认定双方应继续履约
长江医药投资当时就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马俊华、刘瑞环配合完成审计;向申请人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34亿元;支付业绩补偿款占用损失、律师费、仲裁费等。
2020年底,长江健康披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部分裁决书。
仲裁庭认定,马俊华、刘瑞环有配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华信制药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义务;马俊华、刘瑞环存在控制华信制药公司阻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的行为;马俊华、刘瑞环无权以长江医药投资公司未支付2018年度股权转让款为由拒绝配合2019年审计工作。
仲裁庭指出,华信制药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没有作出的主要责任在马俊华、刘瑞环,如果马俊华、刘瑞环在本裁决作出后仍不配合审计,导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开展审计工作,或在 6 个月内无法完成审计工作,仲裁庭将考虑采纳长江医药投资提交的《咨询报告》等认定华信制药公司 2019 年业绩状况,并确定马俊华、刘瑞环向长江医药投资支付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34亿元和以1.34亿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算占用损失赔偿款。
北京仲裁委员会在《部分裁决书》中认定:《股份转让协议》是有效的,长江医药投资与马俊华都应当继续履行,马俊华应当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长江医药投资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长江医药投资向马俊华退还华信制药18%股份的法律基础。
长江健康再次“出击”
在此基础上,长江健康继续巩固“战果”。5月19日晚,长江健康发布公告称,长江医药投资于19日收到仲裁案受理通知。公告显示,北京仲裁委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长江医药投资提交的以马俊华、刘瑞环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依据于2018年7月14日签订的《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于2021年5月14日决定受理。
长江医药投资的主要仲裁请求事项为,裁决马俊华、刘瑞环配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即配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裁决马俊华、刘瑞环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4.67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马俊华、刘瑞环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的业绩补偿款,马俊华、刘瑞环夫妇目前持有的华信制药40%股份将面临被司法拍卖以抵偿账务,届时长江健康有望全部接管此前失控的华信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