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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金正虚假陈述拟受罚 公司股价跌停

5月20日晚,*ST 金正(002470)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近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今日,*ST金正呈现出跌停走势。截至记者发稿,*ST金正报于1.53元,下跌0.08元,跌幅为4.97%。

据悉,*ST 金正的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创始人万连步也被称为“中国肥料大王”、“中国复合肥大王”。

回溯前情,*ST金正于 2020 年 9 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 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5月20日晚,*ST 金正(002470)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ST金正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包括如下方面: (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金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 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李计国、唐勇等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ST 金正有较大概率因虚假陈述而受罚。”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在监管部门正式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ST 金正(002470)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6年3月28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买入*ST 金正(002470)股票,并在2020年6月30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ST 金正(002470)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刘国华律师提醒说,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ST 金正(002470)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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