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实习生 贺觉渊
5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同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对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国家电影局局长王晓晖在4月29日电影系统应对疫情工作视频会议上曾表示,要用好金融服务,与有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强合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担保和保险机构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对电影院要给予特殊扶持政策,积极协调出租方减免租金,推动电影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各地购买发放电影票券。
财信证券研报分析认为,短期内,影院停摆、成本费用等刚性支出使电影行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中长期看,中小影院或因资金链断裂而被动出清,头部院线公司具有更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有望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此外,5月8日,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将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影剧院等密闭娱乐场所。随着影院复工推进,行业逐步迎来边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