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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跨省域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发布

上证报消息,10月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苏浙沪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举行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专题新闻通气会,就两省一市共同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作情况通报。这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域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根据《目录》,除了明确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核准机关负责核准的事项,示范区内跨省(市)域投资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负责核准;其他投资项目由青浦区政府、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嘉兴市嘉善县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核准。

《目录》适用范围为:示范区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覆盖行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凡示范区内项目管理方式、管理权限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核准目录不一致的,以《目录》为准。示范区外企业投资项目仍按两省一市现行核准目录管理。

《目录》共12个领域49项,核准事项范围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确定,并结合实际进行微调,主要为“一个新增、一个优化、一个取消、五个调整”。其中提出,汽车投资项目不再实行核准管理。增列内容为生态环境领域,将原属城建领域的污水(泥)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其他固体废物处理等归入生态环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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