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期待已久的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正式发布,规则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标准,压实了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职责,规范了券商保荐业务行为,强调了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能力和质量。这将极大改善行业生态,促进形成能力和责任相匹配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看门人”机制。
我国实施证券保荐制度已有16年,保荐代表人从首批的609名到现在的5500余人,执业人员大幅增长,这和注册制改革相关。企业上市的进度加快,更多企业踏上IPO征程,券商投行对于保荐代表人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时担任过项目协办人及通过保代考试两项重要条件均被取消,替代为“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让保荐代表人队伍迅速扩容。
尤其是今年下半年,《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布以来,一大批新保荐代表人入场,让不少老保荐代表人面临空前的职业压力。
表面上看,规则引导下,保荐代表人的准入门槛降低,但实质上,监管强度较之前更甚。一方面,监管明确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是验证拟任保荐代表人是否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所需专业能力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更注重的是个人能力和执业经历。同时,新增的名单分类机制持续动态跟踪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能力,通过分类公示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诚信信息、处罚处分措施情况等,对保荐代表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另一方面,监管强化了保荐项目的管理,在交易所对项目现场督导、证监局的例行抽查之外,中国证券业协会增加了对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评价,定价能力、合规能力、发行承销组织能力、销售能力、风险控制实效以及服务国家战略等将越来越成为投行的竞争力所在。
面对注册制的机遇和挑战,保荐代表人群体优胜劣汰的进程才刚刚拉开序幕。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调整下,那些市场声誉好、专业素质过硬、客户资源丰富的保荐代表人将脱颖而出,在注册制带来的企业上市潮中满载而归,而靠混津贴、混签字费的保荐代表人将逐渐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