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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期货市场结算风险隔离提供规则支持,三家商品期交所修订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2月7日,郑商所公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对期货交易过程中的异常情形及交易所可采取的紧急措施进行细化完善。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规则修订在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统筹部署下开展,主要是为实现期货市场结算风险隔离提供规则支持。此次规则修订,郑商所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增加章节条款,一是增加结算、交割、行权与履约等异常业务情形,二是增加暂停挂牌新合约、调整相关合约最后交易日、取消未办理的业务申请等交易所可采取的紧急措施。该负责人还表示,修订后的规则对因计算机系统故障等引起的异常业务情形及交易所可采取的紧急措施覆盖更为全面。本次规则修订征求了市场意见,得到市场认可。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国内期货交易所于12月5日针对结算风险隔离开展了全市场联合应急演练,本次郑商所修订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从规则层面为期货市场结算风险隔离提供了依据,对进一步促进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当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大商所也公布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细则)修正案,对期货交易过程中的异常情形及可采取的紧急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净稿

3.《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条文修订对照表

4.《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版)

5.《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docx

6.《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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