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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时间基本形成若干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9〕3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指导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地方意愿强的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带动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使其成为扩大引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载体和新引擎。

消费已经成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现代国际化大都市的核心功能之一,具有很强的消费引领和带动作用。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培育发展国际消费中心”以来,多个城市都在积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当前,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作用被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以提升消费助力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务之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应该在发挥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中扮演领军者的角色。这次14个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的文件,显示相关政府部门将形成合力,系统地推进消费发展。

针对《指导意见》提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指导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地方意愿强的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张建平表示,目前国内已有一批城市已经显现出未来成长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基础和潜力。比如像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青岛、深圳、成都、杭州、武汉、西安等这些城市的潜力都是比较大。

《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点任务,包括:一是聚集优质消费资源。引导企业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发展品牌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首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服务消费产业。二是建设新型消费商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消费商圈,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加快商业街提档升级,重点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三是推动消费融合创新。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促进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闲置工业厂区向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等新型发展载体转变。四是打造消费时尚风向标。培育发展一批国际产品和服务消费新平台;鼓励国内外重要消费品牌发布新产品、新服务;促进时尚、创意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五是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开展城市环境美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建立健全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体系。六是完善消费促进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提升城市消费竞争力。

张建平认为,此次出台的文件着力要解决的是促进消费发展的市场环境制约和思想意识不足的问题,改善消费发展的市场环境问题,提升地方对消费拉动作用的重视,并促进在传统消费模式和新兴消费模式之间形成均衡。同时,也将着力在提高和完善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降低维权成本,让居民消费无后顾之忧。

此外,他表示,要推动消费进一步发挥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首先要继续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次要在传统消费业态基础上寻找新的增长点,使得传统消费模式和新兴消费模式同步发展。此外,他表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到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真正做到执法必严,发展消费才能越有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地方人民政府要指导试点城市制订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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