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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金鹰股份及其时任董事长、董秘予以监管关注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13日披露,决定对金鹰股份(600232)及其时任董事长傅国定、董事会秘书韩钧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89号)、《关于对傅国定、韩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88号),金鹰股份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披露不及时。2016年12月7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新建年产5000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1.95亿元。2016年12月24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了上述投资事项。2017年5月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于2017年5月4日投入生产。但该项目一期于2017年5月完工并试制出产品以来,产出品始终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公司于2017年底暂停该项目的投入。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仅2041万元。经监管问询督促,公司迟至2019年10月1日才披露上述投资项目的重大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是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2019年10月1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称,公司印章、分(子)公司印章与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印章由同一印章管理人员管理。然而,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公司用印台账存在小部分记录缺失。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印鉴管理制度》,相关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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