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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件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出炉

4件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出炉 明确创新层基础层年报差异化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1月13日消息,证监会发布4件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定向发行和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监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统称“定向发行格式准则”)进行修订,同时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统称“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

本次修订定向发行格式准则,主要依据《公众公司办法》,调整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定向发行的要求,将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要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体公众公司;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内容,明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面的披露要求,细化了募集资金用途等披露要求;三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补充了对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要求;四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明确挂牌公司申请定向发行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行出具自律监管意见,作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备文件。

本次制定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主要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细化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要求:一是明确创新层、基础层年报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同时对披露内容进行适当简化。二是借鉴科创板改革成果,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有用性。三是从中小企业特点出发,强化对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的披露。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指出,改革配套规则从证券市场统一信息披露监管角度给予了明确细化指引,对于资本市场之间的协调、联系、未来转板等意义深远,也是新证券法即将施行背景下,以信披为核心重要规则的梳理和细化,同时将促进企业按照统一的要求规范经营运作,将促进挂牌企业更加顺畅实现融资、交易与竞价等。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表示,改革配套规则的推出分步骤有深意,对挂牌企业和投资者的考虑都有所侧重。规则着实突出了新三板定位,匹配差异化监管理念。此次适度降低基础层和创新层披露要求将会吸引更多企业挂牌,同时预示着精选层无论是披露形式或是披露内容都将与A股看齐,趋于严格,有利于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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