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银保监会积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老年人保险产品供给,加大保障和理赔力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一、积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一)研究制定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意见。出台《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积极发展多样化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发展有助于实现养老金融产品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等政策举措,并明确了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发展目标。2019年1-12月,退休后分期领取养老金的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543亿元,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5285亿元。
(二)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开展。自2018年5月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试点进展平稳。截至2019年12月末,已有67款产品获批上市,19家公司实现出单,保费收入约12.4亿元,累计参保人数4.7万人。从试点情况看,公众对养老金管理更为看重安全稳健,普遍选择具有确定或保底收益的产品;中青年人已有一定主动积累养老金的意识;临近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积累意愿较强,累计所交保费随年龄增长递增。
(三)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开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课题研究,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参与第三支柱建设;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的沟通协调,坚持市场化导向,加强金融监管,立足现有信息平台,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动第三支柱相关制度出台。
二、积极加大老年人保险产品供给
(一)丰富产品种类,老年人保险产品达2400余个。保险公司在售产品中,被保险人可以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产品有2400余个,占人身险公司全部在售产品的1/3,险种类别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险等4大类,基本做到险种全覆盖。其中,健康险产品1000余个,占全部老年人产品的42%,是产品数量最多的险种,主要保障疾病、医疗费用以及长期护理等责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162款,包括健康险111款、意外险40款、人寿保险7款、年金保险4款。
(二)拓宽保障范围,覆盖老年人5900多万人。根据保单登记平台数据统计,目前商业保险有效保单中,被保险人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5918万人,有效保单共计1.49亿件,其中近2000万老年人购买了健康险,保单共计6493万件,意外险和健康险保单占比92.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商业保险渗透率(购买商业保险的人数/人口总数)为35.5%,与商业人身保险总渗透率39.86%,大体一致。
(三)加大理赔力度,近五年为老年人赔付2340亿元。老年人保单的赔付责任主要集中在寿险和健康险。过去5年来保险公司累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5753万次赔付,金额2340亿元。其中寿险保单给付金额1866亿元,健康险给付338亿元,年金给付124亿元,意外险赔付12亿元。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创新、持续推进老年人商业保险发展:一是研究出台《关于丰富产品供给,鼓励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切实提升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结合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专属保险产品,重点在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长期护理险、意外险等领域进一步提高产品供给;二是适时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为失独、单身高龄等老年群体盘活养老资源;三是加快对外开放,运用多种方式尽快引进具有老年人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销售、管理经验的保险机构,激励国内保险公司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大创新力度,主动发挥商业保险在老年人养老、健康保障方面的重要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