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高改芳)5月29日晚,绿地控股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对其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
绿地控股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88.64亿元,同比大增197.17%,占本期利润总额的28.97%,而去年同期仅为12.29%。同时,公司本期合同销售金额3880亿元,同比增长0.13%,合同销售面积32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11%。
上交所问询,本期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53亿元,同比增长98.09%。请结合公司联营与合营企业的股权变动情况,说明本期相应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经营和行业整体情况相匹配。
绿地控股回应称,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大部分来自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因房地产项目结转具有不均衡性,因此各年之间波动较大。
上交所要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投资收益与公司主业是否相关,本期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长期性。
绿地控股回应,本期投资收益大幅增加虽大都与主业相关,但房地产行业以处置股权方式出售房产仍有一定的选择性和偶然性,金融产业处置金融资产收益等也与资本市场走势相关,本年的大幅增加不能推论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和长期性。
针对公司2019年末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约58.97亿元,比2018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增加约39.93亿元,同比增长209.71%。 绿地控股解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政府工程款项金额增加约33.14亿元(其中30.62亿元账龄为1年以内),对应的坏账准备0.42亿元。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按照该类应收政府工程款项性质,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认为其相对具有较低信用风险,故而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计算预期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