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大额现金管理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从现金流通的角度,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服务与管理措施,以此来适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现金流通环境和降低全社会管理成本。二是合理设立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使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分析、引导、规范管理并重,采取银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报以及现金出入境等环节相关措施,大力营造减少不合理使用现金的社会氛围,优化现金服务,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提升大额现金管理水平。
对于大额现金管理对社会公众有什么影响,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政策解读强调,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求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另外,对于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的设置有哪些考虑,政策解读表示,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合理的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目前设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起点的设定均经过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各地起点之上业务笔数、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大致相当,体现了全局统筹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与反洗钱报告起点功能不同,可互为补充,前者金额更高,既能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也不会给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大的报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