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公告,将自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央行此前公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规则,转换后的定价基准有两个选择:LPR或固定利率。具体选择哪种,可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确定。但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这条同样是要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合同切换前后的水平不变。
此次存量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定价基准切换为LPR后,对个人利息支出而言,至少未来一年并无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可以每年有一次根据最新LPR报价的调整机会。不少分析指出,长期看,全球低利率环境将在未来长期持续,对减少借款人的综合利息支出或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