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处理让身陷财务“黑洞”的广州浪奇一夜间多出逾22亿元利润,业绩“过山车”也导致了公司股价的剧烈波动,如此操作引发连片质疑声的同时,也再度成为监管关注重点。
11月26日,广州浪奇回复了深交所10天前下发的《关注函》,公司回复的大意是:会计处理适当性以前没错,现在变更也有理;前后信息披露差异较大是对会计新规理解不够透彻;同时对于10月29日取得的《土地移交确认书》的确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
然而,如此回应却有避重就轻之嫌。问题的关键在于,广州浪奇此前曝出了超过26亿元的逾期应收账款,面临巨额坏账问题,进而“临危”选择了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条款,影响当期利润逾22亿元,造成了信息披露上的巨大差异。基于此,公司是否仅用一句“对会计准则理解不够透彻”就能轻松带过,从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回应真能说得过去吗?能让外界信服吗?
联系到此前曝出的一系列问题、事件,随性会计变更的闹剧之所以会在广州浪奇上出现,绝非偶然,这也进一步暴露了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诸多问题。随性调节利润规避短期业绩巨亏与规范经营管理赢取投资者长期信任之间,孰轻孰重?广州浪奇以实际行动作出了选择。但以牺牲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形象来达成短期目的,这代价是否有些大?
26亿元巨款会计处理前后“打脸”
回顾“天降巨款”事情概况:广州浪奇此前于2019年12月11日、2020年5月13日发布公告说明搬迁补偿不影响损益,但今年11月14日又发公告称,可将21.56亿元土地补偿款及4.31亿元提前交地奖励款在扣除一系列费用后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预计增加2020年度税前利润约22.47亿元。广州浪奇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逾11亿元,上述会计变更后令公司业绩从巨亏11亿元到预计盈利10亿元,这引发了有关会计处理依据的争议。
广州浪奇解释称,公司在2020年5月13日公告中说明了土地收储款项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照2009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作为处理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关于拆迁补偿依据是: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有会计专业人士对此表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设计思路是,不能将搬迁补偿款计入损益。但该文件业内争议最大的则是涉及政府补助,搬迁业务并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特征。“有观点理解为,其属于与政府的交易,按照市场价值合理补偿,具有商业实质,这样理解则彻底和3号准则解释的精神不一致。”
在曝出财务“黑洞”且前三季度业绩巨亏后,今年11月14日,广州浪奇宣布会计处理变更,改选2018年7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作为依据,将土地收储作为资产处置处理,公司由此一夜之间产生税前利润约22.47亿元,对2020年业绩构成重大“利好”。
公司称,上述2018年应用指南通过示例明确企业因政策性搬迁,若收到的拆迁补偿是依据企业交付土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其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公允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是互惠交易,不属于政府补助。且《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中案例7-03以案例解析明确,企业收到的搬迁补偿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补偿款明显高于搬迁地块的市场价值,且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含有政府补助的成分,否则应当全部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之前选用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在业绩巨亏后又临时换用对自身有利的会计处理方式,广州浪奇如此“随性”的会计处理真的都没错么?
利润调节灰色地带能否任性游走?
针对广州浪奇的上述“魔幻操作”,深交所《关注函》的首个问题就是要求公司充分论证变更土地收储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涉及以前年度差错更正,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此回应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发布之前,多家A股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进行处理,政策性搬迁下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最终不影响企业的损益,该处理原则是延续了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前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的处理思路。但公司研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案例7-03后认为,按新规处理更恰当。
问题随之而来:广州浪奇2019年底第一次公告土地收储时,2018年版的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已经生效,公司为何仍要选用多年前旧的会计规定来解释?当初的谨慎处理是否在有意隐藏利润?
有会计人士对记者表示:“从实务判断而言,这种调整实际上是利用了旧的会计规定和2018年新准则之间的差异,具有一定人为调整利润嫌疑。在推出新准则后,旧规定并未废止,政策上允许会计师作出不同的会计判断和规定选择,客观留出来利润调整的灰色地带。”
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广州浪奇今年9月份以来接连发生“洗衣粉跑路”以及坏账“黑洞”问题。上海证券报在《广州浪奇洗不掉的“污渍”:26亿天价拆迁款竟填不了坏账“黑洞”》的报道中指出,根据广州浪奇披露,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贸易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66亿元,逾期金额为26.35亿元。这笔巨额逾期应收账款,已经超过了土地补偿款的上限。广州浪奇想用这笔巨款填补坏账“黑洞”的用心不言自明。
如今,在业绩爆雷后,公司立马改换对自己有利的会计准则。对此,《关注函》也指出,前后差异较大的信息披露变化,是否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会计处理及变更是否谨慎?
公司回复称,市场案例做法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但公司在前期论证过程中,存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案例理解不够透彻,市场案例研究不够充分的情况,从而导致前后会计处理思路存在较大差异。
至于会计处理变更是否涉及以前年度差错更正?公司坚称不涉及,即土地收储事项相关费用主要发生在2020年度,会计处理变更对公司2018年和2019年净资产和净利润均无影响,故不构成重大的前期差错,无需进行追溯重述。
前后巨大的会计差异,广州浪奇仅一句对会计新规“理解不够透彻”,是否就可以轻松免责?
“如此任性游走于利润调节的灰色地带,哪里看得出其作为上市公司‘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的态度?”有市场人士对此称。
广州浪奇“黑洞”何时见底?
需要指出的是,广州浪奇前期8.67亿元的存货“黑洞”还没查明白,后续累计逾期债务、资金冻结问题又在持续发酵。
广州浪奇11月18日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公司近期新增逾期债务7项近1.8亿元,公司累计逾期债务达到7.04亿元。截至11月17日,广州浪奇及子公司近期新增11个银行账户冻结,冻结金额为1616.20万元。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39个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9818.34万元。
公告称,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同时,也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此外,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可能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之公司涉及相关诉讼事项及资产减值事项,亦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可见,即便可以通过会计手段调节扮靓短期业绩,但却无法就此掩盖公司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多方面的严重问题。
当下,外界最为关注的是,广州浪奇的财务“黑洞”何时能见底?财务“黑洞”背后隐藏的经营管理问题,是否仅靠简单的会计变更就能一并解决?退一步而言,即便土地补偿的“账单”可以通过财技调节,但企业在投资者心中的“信用账单”,也能如此轻易调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