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
自2006年7月开办以来的一个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最新经营情况如何?1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步向社会发布了2019年交强险的经营情况。
2019年承保盈利82亿 累计仍承保亏损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交强险参保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拖拉机)2.78亿辆,同比增长9%;机动车整体投保率为80.0%,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汽车的投保率达到95%。
2019年,交强险保费收入2187亿元,各项经营费用为640亿元(含救助基金28亿元)。综合成本率为96.2%,较2018年下降1.2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82亿元。实现投资收益71亿元,经营盈利153亿元。
尽管2018年、2019年交强险连续实现承保盈利,但其累计仍为承保亏损425亿元。
2019年交强险理赔的立案件数为3407万件,同比增长7.2%;赔付金额为1436亿元。2006年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19年底,交强险累计处理赔案2.9亿件,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1578亿元。
2020年全年出险频率预计有一定下降
当前,车险综合改革已实施3个多月,这次改革中,交强险也迎来多年未见的调整,2020年及未来经营情况预计如何?阳光财险副总裁、总精算师朱仁栋表示,主要关注三大方面:
第一,2020年全年交强险出险频率预计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经济活动减少、企业停工停产、交通出行减少等因素,导致交强险的出险频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过因为国内疫情控制较好,下半年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
第二,赔偿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推动赔付成本上升。交强险中的人伤责任占了很大比重,而人伤赔偿标准中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主要是根据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来计算。未来,有两方面原因会导致赔付成本提高。一是赔偿标准的自然增长。国家统计局每年都有相关统计数据,2019年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提高6.2%,这将会对交强险保单的案均赔偿和赔付水平形成上升压力。二是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目前已在全国各省市进行。试点方案落地后,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将大幅提高,对于交强险的案均赔款赔付、赔付成本也形成上升压力。
第三,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交强险的有责赔偿责任由12.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同时费率浮动的系数下限由0.7下降到0.5。赔偿限额的提高,以及费率浮动系数下限的下降,将使交强险整体的保费收入水平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总体来说,可以看到交强险成本端的压力在进一步增大,未来的经营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朱仁栋表示。
建议完善救助基金制度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当前主要问题还是救助基金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体现在使用效率不高、向社会公众宣传不够充分、区域使用不平衡、管理机构不统一等问题。”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表示。
据悉,救助基金制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制度,是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对此,邵利铎表示,建议一是规范和统一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以省为单位,由各地监管机构推动,省级财政会同公安、交通、医疗、民政等部门联动,保险行业协会参与,规范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江苏等省份已经进行了尝试,形成了比较好的示范效应。
建议二是扩大覆盖范围。目前,助基金使用的情形有三种: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二是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三种情况适用救助基金,覆盖面还比较窄,救助作用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建议扩大救助基金的覆盖范围,作为国家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
此外,还建议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做好救助基金制度的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救助基金的功能和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