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持续上攻,部分个股却因连续下跌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1月13日下午,深交所网站显示,金运激光和昊志机电因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0%,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深交所同时还披露了两只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具体来看:
金运激光于2020年12月10日以来,截至1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4.27%,累计成交金额为24.63亿元。从投资者分类来看,中小投资者期间累计买、卖金额占比分别达43.75%和40.66%;
昊志机电于2020年12月4日以来,截至1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2.42%,累计成交金额为50.08亿元。从投资者分类来看,中小投资者期间累计买、卖金额占比分别达54.03%和44.70%。
以此计算,两只股票期间累计成交额近75亿元。
两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A股大涨之下,部分个股表现跌出“股灾”的既视感。
深交所网站通报,金运激光和昊志机电因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0%,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金运激光股价累计下跌52.1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4.27%,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期间股票累计成交24.63亿元。
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昊志机电股价累计下跌52.5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72.42%,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期间股票累计成交50.08亿元。
通过交易所披露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在两只个股严重异常期间主要是中小投资者参与较多。
金运激光数据显示,中小投资者期间累计买入10.78亿元,占比43.75%,其他自然人累计买入4.36亿元,占比17.71%,机构累计买入9.49亿元,占比38.54%;中小投资者期间累计卖出10.01亿元,占比40.66%,其他自然人累计卖出6.17亿元,占比25.04%,机构累计卖出8.45亿元,占比34.3%。
昊志机电数据显示,中小投资者期间累计买入27.06亿元,占比54.03%,其他自然人累计买入11.32亿元,占比22.61%,机构累计买入11.70亿元,占比23.37%;中小投资者期间累计卖出22.39亿元,占比44.70%,其他自然人累计卖出10.03亿元,占比20.02%,机构累计卖出17.67亿元,占比35.28%。
严重异常波动标准都有哪些
此前深交所颁发的创业板新规对异常波动以及严重异常波动做了相应标准。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属于异常波动: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创业板综合指数涨跌幅。
(二)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本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第4.2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同时,创业板还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的,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
截至记者发稿,上述两公司尚未发布相应的核查公告。
另外,时报君通过翻阅昊志机电公告发现,公司曾于2020年12月10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指出,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其他情形。
除了13日披露的金运激光和昊志机电,时报君发现,自去年以来,中飞股份、天迈科技、康跃科技、沪硅产业等个股先后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