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发布第15批业务规则和指南废止公告,并上线全新业务规则体系导览图,标志着“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证券法明确了业务规则的普适性效力,要求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来运行和管理市场。为落实新形势下“建制度”的根本要求,上交所深入开展业务规则清理评估和立改废工作,全年共新增制定规则43项,修改21项,废止77项,废止业务指南134件,业务规则和指南总量减少25%,促进业务规则体系更加成熟定型。
据介绍,梳理自律监管事项,明确监管标准,是上交所本次规则体系清理优化的重点。以做好新证券法配套规则完善为契机,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梳理交易所自律监管职责,制定并公开监管标准和实施程序,杜绝可能存在的“口袋政策”“隐性门槛”,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其中,重点完善了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标准,制定了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相关指引,明确债券审核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制定了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落实精准监管、分类施策要求,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追究,细化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认定和区分,大幅提升监管透明度。
值得注意,上交所持续开展规则集中清理优化,不是简单做加减法,而是通过全面评估和优化制度安排,厘清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具体业务的运行组织方式和市场主体行为,引导各方归位尽责。同时,业务规则也是上交所组织和管理市场、实施自律监管的具体依据。本次清理评估,实现了业务规则对上交所自律监管、市场服务事项的全覆盖,通过明确标准和流程,降低市场各方沟通的成本。通过统一监管尺度,限定业务办理期限,对上交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形成“自我约束”,保障和规范自律监管权力行使。
本次规则体系建设,坚持从市场主体的使用角度出发,着力解决体系不够清晰,层级多、体系散、不易学、不好用等问题。一是精简规则层级,形成了以基本规则为主干、以规则适用指引为枝叶、以业务操作指南为补充的三层轻型架构。以上市公司监管条线作为示范引领区,打造以上市规则为中心,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和业务操作指南为补充的架构清晰、内容简洁的规则体系。二是归并同类规则,及时废止不适应的规则,大幅减少规则数量。全年先后三次发布集中废止公告,共计废止规则、指南211项,实现规则大幅“瘦身”。截至目前,已发布业务规则适用指引11项,业务指南15项,并按照所处业务条线分别实施连续编号。
本次集中清理中,对于交易所面向市场主体开展的日常服务事项,通过问卷调查、调研走访等方式,就业务流程是否简便,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并做出针对性改进。
为了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上交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业务规则体系整体架构进行了优化,形成了以股、债、基、衍四个市场为核心模块,以跨境互联互通和交易创新业务为特色模块,以章程、会员管理、纪律处分和收费事项为通用模块的全新业务规则体系。为方便各类市场主体“按图索骥”“按需获取”。记者获悉,上交所本次专门制作了业务规则导览图,对全部规则体系进行“全景展示”,具体规则将通过上交所官方网站、官方APP指定栏目进行完整列示。(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