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间,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20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晶云药物(首发)被暂缓审议,长威科技获上市委会议通过。
具体来看,上市委在现场对晶云药物问询的主要问题涉及两方面,发行人代表被要求:1、结合核心技术、持续研发能力以及与可比公司的技术优劣势,说明发行人有关科创属性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2、2016年6月,晶云药物以2188.78万元自佰荣泰华股东陈钢、陈海、王卫东、何有文、丛杰处受让合计48.753%股权,2017及2018年佰荣泰华经营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6月佰荣泰华注销。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2016年6月发行人收购佰荣泰华48.753%股权时,是否合理预计了佰荣泰华后续发展的现金流需求情况,本次收购采取股权受让而不是向佰荣泰华增资的具体原因,发行人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的内控与决策制度是否完备和有效;2)结合股权转让款的具体资金流向和用途,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收购佰荣泰华股权进行体外循环虚增收入或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在需进一步落实事项方面,晶云药物被要求进一步说明其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合理性。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晶云药物向全球制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药物晶型研发解决方案,帮助其加速药物研发进度。公司已成功开发超过70个药物品种的创新晶型,适应症涵盖癌症、自身免疫、心脑血管、血液和神经系统等市场需求巨大的疾病领域。
据披露,该公司科创板IPO申请于2020年6月19日获受理,之后经历了四轮问询。本次IPO公司拟募资6亿元,计划用于晶型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晶型技术及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另一家公司方面,上市委对长威科技则问询了三个问题,发行人代表被要求:1、说明发行人科创板行业领域认定是否符合其业务实质,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要求。2、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省内的业务发展是否严重依靠股东和关联方电子信息集团等,发行人业务是否独立,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开展经营的能力;2)发行人与关联方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3、说明发行人按照报告期各期各个省外项目的毛利率与省内项目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请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
其中第一和第二个问题为长威科技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据披露,长威科技是一家从事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技术企业,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系统集成、行业应用开发、运维和技术服务。公司科创板IPO申请于2020年9月获受理,之后经历了三轮问询。本次IPO公司拟募资2.81亿元,投向新一代智慧应急管理平台、智慧城市公共支撑能力平台和研发及测试中心升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