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 据国务院国资委11月20日消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日前撰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约70%,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60%、利润总额占比超过80%,已经进入了资产资本化、股权多元化的发展阶段,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对境内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已经不适用于“走出去”的国有企业。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消除国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也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
郝鹏指出,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是全方位的、深层次的、根本性的。一是在监管定位和理念上,要从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者转向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者。“管企业”更多强调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管资本”更加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财产权。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边界,切实转变直接管理的监管理念,更多依托产权关系和资本纽带、更多依靠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更多采取行使股东权和发挥董事作用等手段履行出资人职责,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二是在监管对象和重点上,要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管企业”聚焦微观经济主体,更加关注单个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资本”着眼国有资本的价值贡献,更加关注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这就要求我们跳出单纯监管单个企业的惯性思维,将国有资本作为一个整体,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加强全局研究、系统谋划、整体调控、规模运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推动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更好服从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三是在监管途径和方式上,要从主要采取行政化管理手段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管企业”更多借助行政色彩较为浓厚的管理手段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资本”更加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主体关系、实现监管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着力克服行政化思维,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行权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更好地把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体现到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
四是在监管导向和效果上,要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管企业”更加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容易导致企业盲目追求做大;“管资本”更加关注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更能引导企业追求发展质量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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