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12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历时四年多、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后,证券法终于完成“大修”。新证券法直击资本市场焦点问题,在证券发行制度、法律责任、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证监会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新证券法,充分认识新证券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新证券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严格执行好法律修改后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证券法在推进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功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全面落实注册制
证监会指出,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在深入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做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
证监会盘点了新证券法十项制度改革重点,具体包括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此外,此次证券法修订还对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跨境监管协作制度等作了完善。
证监会指出,新证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决心与方向。同时,考虑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证券法也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证券市场有不同的板块,有不同的证券品种,推行注册制在客观上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按照这次法律的授权,证监会将充分考虑市场实际,特别是要把握好证券发行、证券注册、市场承受能力有机统一衔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分步、稳妥推进。
“总体而言,此次证券法修订,重点在于全面推进注册制,配之以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期待实现宽进严管的市场机制。注册制改革也将改善资本市场证券监管权力行使方式,有利于实现市场化导向的资本市场生态机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