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财富的一则招聘信息引起市场关注。互联网金融巨头有意招聘商务合作人员推进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合作,全面获取银行优质金融产品。分析人士称,尽管互金平台意欲代销理财子公司产品,但出于牌照问题、风险转移问题等考虑,目前仍很难落实。
或布局理财产品代销业务
招聘信息显示,招聘“商务合作(银行)—华北”一职若干名。其中,工作职责包括:负责第三方支付业务与银行的对接及谈判,对第三方支付行业有一定认识;优化、接入收付款通道,继续保持支付低成本,跟进日常支付通道问题处理、协议签署、手续费对账、系统测试等事宜;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合作推进,全面获取银行优质金融产品等。
有市场观点认为,互金平台代销理财子公司产品的时代即将到来,但不少机构人士仍持谨慎态度。
法询金融资管研究部总经理周毅钦表示,“东方财富与一般的互金平台相比而言具有优势,一方面,旗下有天天基金,等于拥有基金销售牌照;另一方面还有东方财富证券,证券牌照也较齐全。这样未来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可能性较大。”
分析人士认为,“就招聘信息而言,最主要的还是负责第三方支付业务与银行的对接与谈判及优化、接入收付款通道等工作,获取银行优质金融产品应该说是未来的发力方向,不代表可以做到。”
某知名互金平台的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之前他所在的平台曾代销过一家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只是后来暂停了。一方面,代销效果并不太尽如人意;另一方面,监管对此也持谨慎态度。
有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部人士表示,目前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还只在母银行代销。
严格控制风险转移
据悉,已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基本都是通过其母银行的柜台、APP或网络渠道上销售。但有资管人士透露,未来券商有望成为第一批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的机构。
其他机构代理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事实上也获得了政策支持,银保监会此前颁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代理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代理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亦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在非机构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本公司渠道(含营业场所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营业场所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周毅钦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目前是较重要的事情,尤其对于代销来说,风险评估非常重要,能有利于控制风险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