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丹东银行两笔合计4070万股股权将于2月19日分别迎来拍卖处置,起拍价合计2.53亿元。
两笔股权的持有人分别为大连保税区隆翔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下称“隆翔石化”)、中安金元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中安金元”),前者也是丹东银行第六大股东。
据了解,两笔股权拍卖均涉及同一事由。由于隆翔石化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的一笔借款无法偿还,后者将隆翔石化及包括中安金元在内的多位连带担保责任人告上法庭。
大连市中院此后作出民事裁定,查封了隆翔石化、中安金元分别持有的丹东银行7655万股、2330万股,并决定拍卖两家公司分别持有的丹东银行部分股权。
丹东银行2.5亿元股权拍卖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连市中院”)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发布公告称,将于2020年2月19日至20日公开拍卖隆翔石化、中安金元各自持有的丹东银行2020万股、2050万股股权。
以该行最新总股本计算,这两笔被拍卖的股权所占股比并不高,合计只有约2.42%,但起拍价颇高,分别达1.25亿元、1.27亿元,约合6.21元/股。
这一评估价格出自辽宁正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9年8月底,丹东银行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8.8亿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104.6亿元,股本总数为16.83亿股。据此,报告确定平均每股评估价值为6.21元/股,相当于该行每股净资产的1.78倍。
成立于1993年12月的丹东银行,前身是丹东城市信用联社,1997年组建成立丹东城市合作银行,次年更名为丹东城市商业银行。2010年9月,正式更名为丹东银行。
该行最新总股本为16.83亿股,其中丹东市财政局、华信信托分列第一大、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0%、19.8%。此次拍卖涉及的隆翔石化则是该行的第六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55%。
截至2019年9月末,丹东银行全行总资产达827亿元,为辽宁省内资产规模最小的几家城商行之一。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2.54%,拨备覆盖率为153%,均较年初略有好转。
根据联合资信对该行的信用评级报告,丹东银行的授信客户丹东港集团目前处于重整阶段,丹东银行对其有较大规模信贷支持,从抵质押资产价值来看基本能够覆盖以上大额风险敞口,但对于丹东银行的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性均已产生一定影响,后续影响值得持续关注。
此外,联合资信认为,受辽宁地区经济下行影响,丹东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有所下滑,贷款拨备水平有待提升;在净息差收窄的影响下,营业收入有所减少,盈利指标均有所下滑;此外,考虑到信贷资产质量下行带来的拨备计提压力,加之丹东港贷款已发生逾期且收回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该行盈利水平承压。
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丹东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净利润4.6亿元,分别同比下滑4.7%、18.5%。
两笔股权拍卖涉及同一事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丹东银行两笔股权拍卖之间涉及同一事由。
根据大连市中院披露的执行裁定书,该院是在执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与被执行人(包括大连信孚港务、隆翔石化、中安金元、辛某山、张某梅、辛某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后者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该义务。
据此,大连市中院于2018年8月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隆翔石化、中安金元分别持有的丹东银行7655万股、2330万股,并决定拍卖两家公司分别持有的丹东银行2020万股、2050万股股权。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平安银行大连分行与隆翔石化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后者提供授信额度5亿元整,后者将自己的现有及将有的全部油品抵押给平安银行,作为上述授信的担保。
同日,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又与大连信孚港务、中安金元、辛某山、张某梅、辛某辉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对上述授信中的800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上述合同签订后,平安银行大连分行与隆翔石化签订了《国内信用证开证总合同》,约定为后者办理开立国内信用证业务。
2018年6月,隆翔石化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提交开立信用证的申请,用于采购成品油,后者依据其申请对其发放8000万元信用证信用。
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隆翔石化就在对其他银行的借款中出现到期未偿还的情形,出现财务恶化情况。根据此前订立的合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在7月末向前述6位被执行人宣布授信提前到期。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平安银行大连分行与前述被执行人涉及的执行本金约为7930.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连市中院在2019年7月29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告知书。
不过该院此后多次查询均显示,各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资产,也未有其他银行账户。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执行裁定书也显示,此次执行中,当事人双方已达成拟以被执行人其持有的案外人股权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