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处置的更多细节渐次披露!徽商银行参与设立“新包商银行”及拟收购包商银行4家分行。
2月6日晚间,在香港上市的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计划在内蒙古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法人银行,后者的注册资本拟为200亿元,具体的出资比例拟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国企合计持股约50.16%,存款保险基金持股近30%,徽商银行持股约15%,建行下属企业建信投资持股约5%。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前述“省级法人银行”(下称“新包商银行”)将承接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资产负债。此外,根据公告,徽商银行还计划收购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区外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相关的员工、业务等。
目前,前述议案仍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收购、入股计划也尚需履行相应的监管审批程序。
如此大规模的收购计划,“补血”迫在眉睫。早在1月初,徽商银行就公告称,为了减少上述交易对核心一级资本的影响,计划推进募资总额约132亿元的大规模定增,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内资股不超过17.35亿股、H股不超过6.95亿股。
据了解,此项定增计划根据2018年股东大会对该行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进行,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徽商银行还计划在2020年前累计发行不超过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以确保资本充足水平明显高于监管水平。该项议案将于前述股东大会上予以审议。
入股“新包商银行”
徽商银行的公告之下,包商银行的资产处置方案也显露无疑。
一方面,“新包商银行”浮出水面。根据徽商银行公告,该行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36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经营区域仅在自治区内的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具体而言,新设银行名称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监管机构、公司登记机构核准为准。该行注册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资本拟定为200亿元。
新设银行的出资比例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国有企业将合计持股约50.16%,存款保险基金持股约29.84%,徽商银行持股约15%,建行下属企业——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约5%,具体持股比例以发起设立人协议及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最终方案成行,这也将是存款保险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5月,央行出资100亿元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事实上,早在1月7日,在香港上市的徽商银行就发布公告,拟参与发起设立一家省级法人银行。券商中国记者彼时获悉,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资产负债将由一家新设银行(即“新包商银行”)承接,徽商银行取得新包商银行的入股权。
徽商银行在包商银行处置中取得的这项权利,主要是由于前者在包商银行事件中存在的损失。“徽商是包商银行最大的同业交易对手方之一,包商被托管之前,徽商手上还有几十个亿的包商银行同业存单和同业理财,损失是肯定的,但具体损失多大不清楚。”知情人士透露。
在这之前,2019年5月末,央行、银保监会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即日起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组也委托建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2019年8月末,徽商银行在港举行中期业绩会,该行高管在被问及银行同业投资中持有包商银行资产的比例时就表示,包商银行正在清产核资工作,徽商银行所涉及的包商银行债权已得到监管确认及偿付保障,部分债券留待后续依法受偿。“包商银行事件对我行的影响有限,目前银行自身经营情况良好,运行平稳,非信贷资产减值拨备充足。”前述高管同时指出。
2019年11月中旬,央行在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顺利完成,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第三阶段市场化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推进。
彼时,央行相关人士表示,以收购承接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既最大限度保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又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实现对部分机构的激进行为纠偏,进而强化市场纪律,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合理信用分层。“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包商银行改革重组。”
拟收购包商银行区外部分
除入股“新包商银行”外,早在1月初的公告中,徽商银行还表示,将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区外的资产,即由徽商银行收购。
对此,徽商银行在最新公告中也予以披露。该行表示,“为探索城商行可持续发展实现路径”,计划收购包商银行部分资产负债,并设立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行。具体内容包括五方面:
一是,徽商银行收购以2019年5月24日为准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912亿元(账面价值1409亿元),以及包商银行四家分行价值153亿元的业务;
二是,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与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等额的负债。在交易基准日承接负债和收购资产净值轧差的金额,扣减业务价值后,剩余款项(即344亿元)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徽商银行据实结算;
三是,徽商银行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同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
四是,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有效期内的兴办公用房、车辆、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五是,包商银行接管组与徽商银行共同委派负责包商银行清产核资的中介机构,就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对应的资产、负债截至交易基准日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徽商银行称,经过收购交易,该行将设立四家分支机构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支机构,以承接上述业务及员工。
事实上,作为一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的异地布局相对有限,只设立了南京分行这一家异地分行,如果成功将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资产负债、机构揽入怀中,该行跨区域布局无疑将迈出一大步。
目前,包商银行除宁波、深圳、成都、北京四家分行外,还在内蒙古自治区外发起设立了吉林九台、贵州毕节、贵州花溪、北京昌平、天津津南、江苏南通、等近20家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