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新的LPR报价,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4.05%和4.75%,均较上月持平。一些观点认为,新的LPR报价没有充分反映近期市场利率的变化,也没有体现3月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效果。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刚发布的LPR报价与上月持平,这与LPR调整的机制设计有关。主要原因是LPR整体下调有一个阈值,即各报价行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变化达到5个基点,才会调整最终的LPR。3月中旬宣布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每家银行的影响不同,部分报价行已因此下调了贷款报价,其它一些银行可能会调但还没有落实,所以还要需要给一些时间,让更多报价行作出价格调整,才能充分体现降准和公开市场操作对LPR的影响。
马骏认为,LPR暂时不变并不代表贷款利率也保持不变。实际上,2月一般贷款利率为5.49%,较2019年12月下降25个基点,降幅明显超过同期1年期LPR的降幅。而且2月LPR下降的效果也将在3月份有所体现,即3月份贷款利率有较大概率会继续下降。
此外,对于未来市场流动性的前景,马骏说,市场人士可以重点关注总理最近提出的“运用好全面降准、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的政策导向。
马骏认为,鉴于外汇占款已经不是基础货币供应的主渠道,而稳定经济又需要适度的广义货币增速,未来人民银行在全面降准、定向降准方面还会有较大的空间,在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加大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