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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文爱华:建议出台专业性乡村金融法律

  中证网讯(记者 陈莹莹 欧阳剑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今年拟提交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的两份建议。

  文爱华建议,在国家统一的金融框架下,出台专业性的乡村金融法律。同时,建议继续用好差异化准备金、农业贷款贴息、涉农机构补贴等工具,对乡村金融方面积极作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和激励。建议加大财政投入,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

  建议优化乡村金融顶层设计

  文爱华认为,相比城市而言,农村金融服务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一是金融服务主体单一,县以下的银行主要是农商行、邮储银行等,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对乡村的支持也比较少。二是农村地区的存贷比过低,金融领域长期存在“农村补贴城市、农业补贴工业”的现象。三是金融服务和产品简单,缺乏产品体系,更没有综合服务。四是农村普遍存在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不强的问题。

  文爱华建议,第一,制定乡村金融相关法律,优化乡村金融顶层设计,为乡村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在政策目标、经营环境、组织形式、经营情况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尤其是当前城乡二元结构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差异更大。因此需要在国家统一的金融框架下,出台专业性的乡村金融法律。

  第二,优化金融监管,加大政策扶持,为乡村金融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一是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由主体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在监管部门内部单独设立乡村金融部门。二是继续用好差异化准备金、农业贷款贴息、涉农机构补贴等工具,对乡村金融方面积极作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和激励。三是将助农取款平台打造成综合化的支付平台。首先,在乡村区域开放金融远程操作的限制。其次,提升交易限额,助农取款交易限额提升到1万元,现金汇款、转账汇款到5万元。再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通过合作与代理的模式来发展部分业务。

  第三,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积极探索乡村金融新模式,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乡村金融新生态。国有大型银行参与乡村金融跟农村商业银行之间不是简单的叠加或重复,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而是互补与合作关系,大银行、小银行,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线上服务、线下服务共同构建乡村金融新的生态。

  第四,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抵质押配套机制,促进乡村信贷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二是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范围,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第五,加快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的发展,探索有效的乡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加快设立国家农业融资担保基金,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分担金融机构相关风险;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农业再保险,促进农业保险体系的发展,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共担风险;鼓励在相关区域,政府部门、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组成共同体,共担或者按比例分担风险,由商业银行对共同认可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二是进一步培育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快农业保险的推广。同时加强保险监管,防止个别保险公司侵害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快农产品期货的推广,积极探索“保险+期货”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模式。

  第六,加强金融普及教育,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安全。一是加强农村地区的基本金融知识教育和宣传。二是积极推动农村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三是落实金融安全主体责任,形成以政府牵头、地方金融监管局为主、一行三局共同参与、其他各单位多方支持与协作的工作机制。

  财政涉农投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文爱华表示,由于乡村基础薄弱,财政投入离实现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仍有距离。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增量不足。财政投入总量与乡村振兴需求还有差距,尤其是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这两大“三农”领域短板投入不够,对产业融合的投入不足,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有待加大;二是存量整合不足。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相关项目资金需要统筹使用,环保、住建、水利、交通、国土、卫生、农业、财政等部门的项目资金,须集中投入到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三是投入效益不足。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及使用效益有待加强,投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需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文爱华建议,第一,加快顶层设计,构建完善财政支持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一是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支持政策体系,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二是明确各级财政对农业投资、农业补贴、精准扶贫、农村产业扶持的责任,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三是推动财政支农支出的管理模式转型,明确牵头部门,充分运用科技力量,从源头上解决涉农投资条块分割、管理层级过多、透明度不够的问题。

  第二,整合财政投入,更好发挥财政投入的乘数和引导效应。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存量项目资金,发挥财政投入的乘数效应,增加乡村收入、扩大乡村内需,并发挥对社会资金投入的引导效应。同时,对财政投入情况及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处理好常量、增量、变量政策的关系,发挥财政投入的乘数和引导效应。

  第三,加大财政投入,更加积极有为,补齐“三农”领域短板。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建议农村基础养老保险发放金额与国家贫困线保持一致,该项支出全国约增加投入2000亿元左右;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基本医疗保险取消个人缴费,相关差额由财政补助,预计增加投入300亿元左右。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加强医疗卫生建设。

  第四,加大产业支持,推动产业融合,奠定乡村振兴的基石。一是对第一产业进行价格损失保障补贴、风险保障补贴。二是对农村二三产业就近接收农民就业的企业,以市场价或者高于市场价采购农产品,进行补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强、与农户联系密切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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