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shir Asthana
政府一直密切关注该国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该中心将引入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监管机构,其规则包括在印度强制建立基于服务器的规则,并且已经起草了一项政策草案。
尽管有些人可能会指出政府开始对该部门进行管制后失去了自由,但没有人争论这些步骤是必要的,因为公司的积极营销正在破坏市场中的其他参与者。政策文件草案确定了解决反竞争做法的选项,有效地保护了小型市场参与者和消费者,他们有可能被不合格商品所降落。
关但是,只要价格至高无上,因为价格很可能会留在印度等市场,这种措施就不太可能奏效。
Ope现已在PhonePe OYO上提供相关新闻“ Flipkart稍后付款”,为裁员的亚马逊推出福利,Flipkart需要建立收集塑料废料的系统:CPCB转NGT电子商务公司,尤其是较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一直在使用掠夺性定价作为获取客户的一种手段。在“十亿美元的销售额”时代,他们实现了更深入的市场渗透的目标。从广义上讲,尽管消费者从便宜的价格中受益,但是实体店的影响却很大,特别是因为这种销售是在节日期间进行的。政府引入了日落条款,该条款定义了差别定价策略(例如大幅折扣)的最长期限。
但是,这里存在问题。压缩销售持续时间并没有真正改变。这些电子商务公司不受诸如购物中心这样的空间限制的约束,在购物中心中,快速销售会吸引很多人,因此必须使用安全性来控制人群。在电子商务领域,同一笔交易适用于每个拥有手机的人。
将时间从四天减少到甚至一天都没有太大的区别:公司自己将某些闪存销售的持续时间从四小时之前限制为15分钟的举动丝毫不妨碍手机的销售。所需要的只是更高质量的机器,以支持更多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将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市场。
所得税部门也曾试图较早地打击这种做法。IT部门争辩说,将折扣分类为市场支出,将折扣分类为资本支出。
对于电子商务公司而言,获得客户与销售商品同样重要,甚至更多。如此大的折扣意在吸引客户。这是IT部门要求Flipkart缴纳11亿卢比税收的逻辑背后的逻辑,这一观点最终被所得税上诉法庭驳回。上述案件是在卡纳塔克邦进行的:必须看看其他国家是否会遵守这一裁决。
该政策草案还触及到相关各方利用该系统的观点。报告中指出了这个问题,该问题解决了某些经销商大量购买诸如电子产品(尤其是手机),白色家电和品牌时装之类的品牌商品的问题,这些经销商随后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出售这些商品,导致市场扭曲。
可以轻松地规避这一点,因为这样的经销商可以将其产品出售给个人或其他商人,然后再通过电子商务站点进行销售。商品和服务税的引入使这一过程变得更加容易。个人或交易者仅在通过平台出售后索回GST。
尽管政府试图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系统中仍有足够的空白可以利用。主要在电子商务领域运营的新一代企业家脚踏实地,具有国际经验。实际上,印度现在已成为全球两家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和沃尔玛)的战场,这两家公司具有影响决策的经验,规模和资金实力。
较小的参与者和实体参与者处于弱势,因为对于客户而言,重要的是价格,其他所有条件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