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江、淮河等流域,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湖泊处于超警戒水位,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面对自然灾害,保险的保障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在此次洪涝灾害中,受灾主体有机会获得哪些保险赔偿呢?对自然灾害有较好对冲作用的巨灾保险,当前进展如何、又面临哪些挑战?
多个常规保险都可理赔洪灾
保险对于自然灾害的事后补偿起着重要作用。据记者了解,目前,保险业并没有专门针对洪涝灾害的洪水保险产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何小伟解释称,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现行商业财险普遍已覆盖洪水风险,而且即便保险公司推出专门的洪水保险,在没有财政补贴的情况下,费率水平可能较高,消费者的投保需求就会有限,这一点在很多国家的实践中已得到验证。
因此,此次灾害中的受灾主体,主要可以通过包含洪水风险责任的保险产品进行理赔。具体来看,车险、企财险、家财险、农险等险种,普遍都将洪水列为保险责任。此外,人身受到伤害的保险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医疗补充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人身险产品获得相关就医赔偿。
其中,车险是投保最为普遍、损额也较高的险种。灾害发生后,财险公司普遍加快了对受灾车辆的理赔效率。记者了解到,截至7月5日,大地财险累计已接到暴雨造成的车险报案7307件,已完成结案6366件,累计赔付3501万元。
在此次洪涝灾害中,受灾面积最大的是农作物。截至7月9日,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667千公顷。据记者了解,农险承保险企普遍启动了应急预案,加派理赔人手到达受灾地区,协助农户进行理赔。
此外,对于因洪灾造成的房屋及家庭财产损失,业内人士表示,住宅保险、家财险是可以理赔的。不过,由于老百姓保险意识还不高,这两类保险的投保率很低,整体理赔金额可能不会太多。
巨灾险覆盖面有待提高
由于洪涝灾害属于巨灾保险的保障范畴,因此,地方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巨灾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在我国,巨灾保险通常由地方政府出资购买,多家保险公司以“共保体”形式共同承保,灾害发生以后,由保险公司对当地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赔偿。
我国探索巨灾保险已多年,深圳于2014年率先推出《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将暴雨、雷击、洪水、龙卷风等15种灾害纳入保障,每人每次灾害最高可获得10万元人身伤害救助费用,每次灾害总限额20亿元。2019年,每人每次灾害责任限额被提升至25万元。
此后,多地纷纷探索因地制宜的巨灾保险制度。2016年下半年,广东在全国首创巨灾指数保险,在湛江等10个试点地市落地;浙江宁波市亦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含外来人口)投保7亿元的巨灾保险;2019年,湖北在武汉市、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试点巨灾保险。
何小伟表示,各地巨灾险试点方案均不同,这是因为即便同一种灾害,在不同地方的风险基础都是不一样的。同时,各地经济和财政实力也存在差距,体现在赔付方案上也会有相应的差距。
此外,在巨灾保险基础上,部分地方政府还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巨灾指数保险,该保险具有高杠杆、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其中,气象指数保险已在福建、广东、湖北、浙江、山东等多地试点。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各地政府在巨灾保险方面已做多种积极探索,但鉴于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又呈现高发态势,巨灾保险的覆盖面还需要大幅提高,才能确保受灾主体都能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