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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赌博,这家大行员工竟以"揽储"为名诈骗存款!30名亲友中招,最终锒铛入狱

2018年初开始,一名沉迷网络赌博的银行女职员,竟将手伸向了自己的亲姐、姑姑等人的存款。

一年半以来,该职员编造“单位揽储任务”、“定期理财高息回报”等理由,利用其银行员工身份和亲友信任,共骗取30人存款共计200余万元。事后,其将钱用于网络赌博并挥霍一空,最终无力偿还。

近日,裁判文书网曝光了此案的一审判决:银行职员黄某秋因涉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编造“高息回报”进行诈骗,亲姐、姑姑都中招

被告人黄某秋出生于1987年,广西田林县人。大专学历的她原为中国邮政集团田林县分公司工作人员。

当地检察院指控,从2018年初开始,黄某秋利用其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的身份,编造“完成单位下达的揽储任务”、“定期理财项目获得高额利息回报”等理由,骗取其亲戚、朋友及群众30人共计201.6万元人民币。

罗某被黄某秋骗取了21万元。罗某称,“黄某秋说单位有揽存款任务,问我是否有钱存到银行帮她完成揽存款任务,过后多给我一点利息,我相信她了。”当时,黄某秋拿了一张盖有银行公章及私章的业务回执单,连同一些油和大米交给了罗某,但单据并无显示存款数目。定期存款到期后,罗某到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卡里并无存款。

另一被害人黄某是黄某秋的亲姐姐,她同样因黄某秋编造的“高息”存款理由被骗11.6万元,被害人黄某表示“因她是我亲妹妹我就没多问,后我六叔和我说黄某秋诈骗他人钱财一事我才知道自己被骗。”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同样以“单位揽储任务压力”和“定期存款高利息”为由,黄某秋还骗取了其姑姑、姑父、堂姐等多位亲属的存款,其中还涉及老年人。其一位亲属表示,曾有好几位亲属追问黄某秋将钱用于何处,但她一直未透露。据该亲属估计,七八位亲戚合计将约80万元交给了黄某秋,其中包括该亲属80多岁的公公。

除了利用亲友信任完成其所谓“揽储任务”外,黄某秋还以“投资理财产品”为由,诈骗了他人资金。

一位受骗者表示,黄某秋以其资金流动少,不如购买三个月短期理财为理由,主动帮其40万元的资金办理了所谓“理财产品”,声称每月有1200多元的收益,之后取钱时又以各种理由拖延。在其不断追问下,最终黄某秋承认骗取了这笔钱。

为防银行挤兑,单位领导筹钱还款

由于黄某秋骗取的受害者多达30人,且众多被骗者陆续前往黄某秋所在的银行网点进行维权,该银行网点领导覃某及黄某等人担心造成不良影响,一起筹钱帮部分受骗者还了款。

该银行领导覃某证实,“当时在潞城邮政任职的黄某秋以高额利息回报为由让一受害者拿40万元做投资,最后钱都找不见了,要不回来了,这时我才知道黄某秋诈骗。”

覃某表示,起初由于认为数额不是很大,就私自筹钱退还了一些受害人的资金,但后来陆续有将近20多位受害人找上门,数额也越来越大,均是以“投资理财”、“高额回报”被骗,才带人进公安局处理此事。

该行另一位领导黄某表示,“当时我和覃总担心客户到公司拉横幅并到处宣扬,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造成群众到我们金融部门的挤兑的严重后果,就帮助黄某秋还了部分款。”

就黄某秋编造的揽储任务,覃某解释称,该邮政分公司只对下属银行下发吸纳存款任务,且未完成也不做惩罚。他说,“我们公司不允许有吸纳存款任务分担到个人”。

针对邮政下属公司覃某等人私自筹钱还款给部分受害者一事,中国邮政集团广西田林县分公司做出说明称,“黄某秋诈骗客户存款,客户到单位要求协助处理,但黄某秋无力偿还而由覃某和黄某个人借款代黄某秋偿还客户部分资金,不存在单位退赔行为。”

染上网络赌博,将赃款挥霍一空

黄某秋不惜骗取包括亲姐姐、姑姑等在内的众多亲属及群众共计200余万元,究竟是有何动机?在审问中黄某秋承认,其将钱都投入了网络赌博,并挥霍一空。

黄某秋供述,“2017年底,我在网上注册加入一个赌博网站,并捆绑了自己实名的银行账户。刚开始下注2元钱,经常赢钱,沾上了网上赌博,后输越来越大,越陷越深,输了钱又想扳本,自已没有钱了就想方设法、找借口骗亲朋好友的钱来进行网络赌博。”

“刚开始时每次下几十元至几百元,到后面输多了就越下越大,多时一次下2万元、3万元,有时一天输掉十几万元,一直到2019年春节前把从别人那里骗来的200万元全部投入赌博并输光。”黄某秋称。

黄某秋还供述了其更多的犯罪细节。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间,她编造“单位下达揽储任务”,“定期存款、投资理财高息回报”两个理由,骗取亲戚、朋友和客户的资金,利用他们的信任资金转入她其他银行账户中。

为了让受骗者更加放心,黄某秋在上班期间利用银行电脑,仿造银行存款单的格式、内容进行设计,并用印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标识的办公纸打印出来,盖上她的私章后交给受骗者。

经审理,田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担任田林县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员工的身份,编造、虚构完成单位下达揽储任务、定期理财项目获得高额利息回报等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198.6万元用于个人网络赌博挥霍,数额特别巨大,此种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理意见认为,由于部分金额经过民事调解,不计入诈骗数额;再加上黄某秋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其及原单位领导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同时,被告人黄某秋诈骗多次且诈骗对象中部分为老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秋犯诈骗罪,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责令黄某秋退赔被害人罗某等20余人近200万元资金;将其作案物品予以没收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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