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意见提出,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地区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意见还提出,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将省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