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基金销售机构存在的潜在合规风险依旧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12月1日,上海证监局向上海久富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富财富)下发《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中称,经查,久富财富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营业场所无人办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证监局拟作出暂停其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今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及基金业协会继续排查基金销售业务中的风险漏洞,也陆续对相关方作出处罚决定,包括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均接到相关罚单。
久富财富被暂停基金销售业务
上海证监局网站信息显示,12月1日, 上海证监局向上海久富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发《暂停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上述公告中称,经查,上海久富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营业场所无人办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无法满足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五项和第七项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拟作出暂停你公司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久富财富成立于2011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上海久富资产、上海巴索科技分别持有其60%、40%股份,李惠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
2014年1月20日,久富财富获基金销售牌照,2017年8月,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上海久富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今年6月,久富财富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李惠芳取代赵惠蓉,成为其最新的法定代表人。
不过基金君在搜索久富财富官网发现,该官网已经无法打开,微信公众号最新的更新内容也停留在今年6月12日。
或涉及近70亿元资金
经查,2014年以来,民创公司实际控制人、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周某伙同该公司高管,以公司员工身份信息开设若干公司(被其实际控制且无实际经营行为)作为标的公司发行私募基金及金融产品,向投资人承诺远高于正常储蓄或理财产品收益,以“老带新”、人传人方式,通过民创公司旗下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在全国20个省进行销售,向公众募集资金。所募集的资金不仅用于购买承兑汇票交易,还被挪用购买上市公司股权以及其他市值管理,后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等犯罪。
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抓获民创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潜逃境外的海汇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等主犯,对1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检察机关已批捕 12 人,另有2人刑拘。现已冻结、查封了一批涉案资金、股票、房产及车辆。
公安机关将全力开展证据收集、人员追抓、资金查扣、追赃挽损工作,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应抓尽抓,对涉案资产应追尽追。
而据《财经》杂志此前报道,民创集团自今年5月中旬起就无法正常兑付资金,原定于7月20日进行兑付的承诺也未能兑现。据《财经》多方了解,截至报道时发稿,民创集团未兑付资金规模或接近70亿元,涉及的投资人达1.3万多个。
事实上,民创集团与久富财富此前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民创集团此前的官网介绍上(目前该官网已经无法打开),久富财富被称做其战略合作伙伴。
天眼查信息显示,民创集团实际控制人周治,曾担任武汉市川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曾是久富投资控股的高管,直到2018年11月,武汉市川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才从周治变更为刘昌瑞。
而武汉市川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通过上海久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巴索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久富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96.4%的股权。
基金公司开始暂停久富财富代销业务
Wind数据显示,截止12月1日,久富财富目前与华夏、鑫元、易方达、广发基金签署代销协议,合计代销基金113只。
今年8月,广发基金发布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暂停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公告中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自2020年8月19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入)等业务。久富财富是此次暂停销售业务的7家机构之一。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透露,据了解,基金公司也不太掌握久富财富具体情况,只是前段时间集中清理了一批失联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久富财富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证监局通报之后,未来不排除其他基金公司陆续跟进发布暂停其代销业务的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的合规检查工作仍在继续,深圳证监局11 月27 日最新发布的《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提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销售新规修订主要涉及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完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监管等方面内容。
为防范销售新规下的合规经营风险,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照自查并落实遵守销售新规,坚持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建立健全基金销售合规审核机制,守住基金销售行为底线,不断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杜绝诱导投资人短期申赎、频繁申赎行为,严格遵守“尾随佣金”的比例限制,共同优化基金市场生态,促进基金行业良性发展。明年深圳证监局将对销售新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底线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