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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依法依规决定终止*ST康得上市 法律人士:将形成震慑 是对投资者更好保护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和适用的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年4月6日,深交所决定对*ST康得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终止上市。

法律人士分析指出,*ST康得同时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两根红线,其法律后果为“必须退市”,不存在其他空间或余地。另外,监管对这类公司依法快速退市,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市场环境,是对投资者的更好保护。

依法依规 应退尽退

坚决落实新退市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事实,*ST康得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康得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ST康得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月6日,深交所依法、依规决定对*ST康得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终止上市。

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夏嬅表示,现实中,投资者一般通过解读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作为投资主要依据,要最大程度的规避“财务造假”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就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为证券市场保驾护航。退市制度,作为证券市场的净化器,无论被冠以“常态化”还是其他形容词,都离不开“依法”两个字,如果退市的启动或者运行是可以“打擦边球、讲条件的”,这项制度就会失去公信力,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不合格的上市公司留在市场里滥竽充数、蒙骗投资者。*ST康得同时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两根红线,其法律后果为“应当被终止上市”,即“必须退市”,不存在其他空间或余地。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李娜认为,依法依规,应退尽退,这是落实新退市制度重要举措。对上市公司来讲,这也是一个警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按照*ST康得适用的退市规则及相关退市流程,自深交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ST康得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ST康得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完成终止上市流程。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表示,*ST康得财务造假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监管对这类公司依法快速退市,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市场环境,是对投资者的更好保护。

维护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新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投资者可以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依法向*ST康得及相关责任人主张民事赔偿。

投资者保护机构也可以通过支持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朱夏嬅认为,对于因上市公司造假而受到损失的股民,无论该公司是否退市,投资者均可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在三年诉讼时效内主张。《证券法》在2019年修订时,新增投资者保护专章,从维权源头强化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为解决之前的“一人一案”引发的起诉难问题,现已推行普通代表人诉讼,投保机构在受50名投资者委托时也可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无论哪种代表人诉讼,都能达到“多人一案”的效果。

朱夏嬅还介绍,如今,有大量的专业律师专门办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并采取“执行到位才付律师费”的服务模式,投资者只需将身份证件、交易记录提交律师,即能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及获得赔付。有不少地方法院,例如上海金融法院有专门的示范判决机制,一旦首例生效判决出台后,不请律师的投资者亦能在提交合格材料后,参照前例获得判决。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政表示,投资者可以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等多种形式的司法途径进行索赔。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维权难度的有力手段,在征集阶段,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向投资者保护机构提交授权以加快启动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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