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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与联合国合作、低价诱骗交易…作业帮、猿辅导遭顶格处罚,公司最新回应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称,市场监管部门对“作业帮”“猿辅导”分别处以250万元顶格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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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万顶格处罚

通报显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象,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行动,对小船出海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业帮)和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作业帮在其官方网站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猿辅导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虚构教师任教经历等不实内容。上述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作业帮在其运营的App、天猫作业帮直播课旗舰店、京东作业帮直播课旗舰店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1899 ¥2399 限时折扣”、“价格3280元,参考到手价2580元”等内容。猿辅导在其运营官网、天猫旗舰店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399 ¥9”、“价格¥4000.00 亲子节价¥2099.00”等内容。经核实,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价格法》第四十条显示,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均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在通报中指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案件,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目前,作业帮和猿辅导均已公开表示,接受监管部门处罚,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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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帮称,该机构已经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对所涉不当宣传内容、价格标识积极全面整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业务流程,用心服务用户。

猿辅导也表示,诚恳接受监管部门处罚决定,已对产品和各渠道开展自查和审核,相关不规范标识已经全部整改完成。猿辅导将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提升学习效率为目标,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规范公司业务流程和规范,以更高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教育机构屡屡被罚

实际上,就在今年4月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曾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通报处罚。

4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该局依法对“跟谁学”等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顶格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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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组织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经查:

北京百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跟谁学)通过其运营的官方应用程序“跟谁学” 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11998元,联报优惠¥3880”的优惠活动,但¥11998在优惠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通过其运营的天猫商城“学而思网校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价格¥799.00,促销价¥20.00”的促销活动,但价格¥799.00在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新东方讯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在线)通过其运营的官方网站“新东方在线”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优惠后¥199 ¥2160”的优惠促销活动,但价格¥2160在优惠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高思博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思)通过其运营的 “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原价1770,¥214”的销售活动,但原价1770元在销售活动前从未实际成交过,为虚构原价,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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