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间,格力电器披露公告,格力集团在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格物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GENESIS 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组成的联合体二者中,选中珠海明骏作为15%股权受让方。珠海明骏背后操盘手是高瓴资本。
公告称,这是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的结果。格力电器董秘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暂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根据格力电器此前披露的方案,格力集团将转让所持格力电器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格力电器2019年半年报显示,格力集团持有公司10.9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22%,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占股10.47%。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在前十大股东名单中位居第八,持股比例0.72%。也就是说,受让方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不过,高瓴资本能否拿下格力电器控股权尚需格力电器管理层的同意。
根据格力电器此前披露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中确定的公开征集方案,意向受让方应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且受让申请材料中的受让意向书要求意向受让方提出维护管理层稳定的具体措施及未来与管理层合作的具体方案。珠海明骏已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本次公开征集的《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
另外,根据公开征集后续安排,珠海明骏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