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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三季度盈利降速 拟对公司章程作重要修改

证券时报记者 李师胜

10月30日晚间,备受关注的格力电器(000651)披露三季报,前三季度营收和净利增幅均不到5%,这也是格力电器交出的近四年归母净利增幅最低的一份三季报。

营收净利增幅均未超5%

格力电器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550.39亿元,同比增长4.26%;归母净利润221.17亿元,同比增长4.73%;扣非净利为215.65亿元,同比增长1.0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大增,为327.3亿元,同比增长117.13%。

公司第三季度业绩同比增幅更小,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77.42亿元,同比微幅增长0.03%;归母净利润83.67亿元,同比增长0.66%;扣非净利润81.72亿元,同比下滑6.21%。

纵向比较来看,这也是公司近四年来三季报中归母净利润增速最小的一年。仅就归母净利一项指标来说,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为同比增长36.59%,2017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长37.68%,2016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长12.82%。

梳理三季报中披露的十大股东发现,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有所增持,由半年报时的10.47%增至11.92%;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作为第五大股东则选择减持,从半年报时的持股比例1.91%减持至1.63%;董明珠依旧是第七大股东,持有公司4448.85万股,持股比例为0.74%,其中4018.28万股处于质押状态;高瓴资本紧随其后,持有公司4339.64万股,持股比例为0.72%。

将修改公司章程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电器在披露三季报的同时,披露了一则《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公告,共涉及8处修改。

格力电器在经营范围中拟新增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发电产品、储能系统及充电桩等业务;删除经营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等。

拟修订的第5.1.2 条涉及董事的选举和更换。此前条款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改后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中特意强调了董事职务的解除,即“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另外, 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第6.3条,新增了控股股东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条款。

也就是说,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若高瓴资本方面接手格力集团15%股份完成后,将有权派驻人员担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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