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曝出从2019年11月11号开始,深圳改变“豪宅”线标准征收增值税。内容大致为:从2019年11月11日起,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为普通住宅,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
证券时报记者随即询问深圳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息属实,但此前相关部门已公布并征求意见,不涉及税收政策变化。在深圳购买普通住宅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具体的标准由住建部门进一步制定。
随后,深圳住建局回应称,深圳市将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调整为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这是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落实国家减税降赋精神,充分考虑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而采取的一项举措。需要特别强调说明的是,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并不影响深圳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仍在有条不紊推进中。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立法等手段,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继续遏制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税务局也通过微博进行了官方回复:该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等政策,由市住建部门制定。纳税人如有疑惑或意见,请径向负责制定和调整普通住房标准的市住建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及反映个人意见。
第二,深圳市买卖二手房增值税税收政策保持不变。现行政策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