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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一揽子金融政策稳定生猪生产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吉林省政府新闻办12月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化金融扶持力度稳定生猪生产的相关政策。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艳玲表示,在稳定生猪生产过程中,吉林省梳理相关金融需求,着重在点上发力,力争形成体系,形成一揽子综合集成政策举措。

具体来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等方式支持生猪生产,做到不盲目抽贷、断贷、停贷;各保险业金融机构主动承保,通过开发生猪类保险产品、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理赔服务时效,最大限度减少生猪养殖企业损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生猪产业链信贷需求,建立规模养殖场联合担保贷款机制,创新担保方式,为生猪生产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引导吉林省产业投资资金和保险资金加大对生猪养殖产业链上龙头企业的投资合作力度,助力生猪养殖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和集约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吕艳玲表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给予2%贷款贴息,并扩大贴息范围,深入实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将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从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从500元/头提高到800元/头,将政府扑杀病猪纳入能繁母猪和生猪政策性保险范围。

此外,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贴政策,并对全省备案的种猪场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国)外引进的种猪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从省外引进的种猪每头给予500元补助,从国外引进的原种猪按引进种源资金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获得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吕艳玲还表示,要依法合规开展生猪财政补贴资金、保险理赔等工作,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猪生产各项资金正常安全运行;加强舆情引导,做到稳定预期、稳定资金、稳定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金融支持稳定生猪生产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与各金融机构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金融机构及时掌握生猪养殖企业生产、受损情况,为金融机构有效开展信贷评估、查勘定损等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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