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乐山电力(600644)3月12日晚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有关用户抗击疫情影响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电网内部分电力用户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政策。经公司初步测算,考虑相关综合因素,本次电价调整政策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电力业务收入约1600万元。
公告显示,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有关用户抗击疫情影响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自2月7日起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企业给予灵活政策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水电气用户给予欠费不断供等支持。
另外,从2月1日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及其它电价”(不含趸售)类别电价,以及四川电网未同价地区、省属电网、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中“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非工业及普通工业用电”类别电价的电力用户,在计收当月电费(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时,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