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监会昨日下发通知,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此前,证监会决定于2020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这意味着从下个月起,基金、券商外资持股比限制均将取消,国内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已于今年1月1日取消。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经过近30年发展,中国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已取得长足进步,通过扩大行业开放,鼓励良性竞争,持续增强实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实现跃升,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放开外资持股占比限制,有利于不断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有助于促进良性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给国内带来增量资金、先进的技术和风控管理经验,有助于国内资本市场建设,引导市场投资风格的转变,也有利于内资金融机构提升综合实力、做大做强。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取消后,首先可吸引国际大型金融机构来国内开展业务,可以给国内带来很多先进的技术、风险控制经验以及优秀的人才和业务的延伸,对国内资本市场的建设带来非常大的好处。其次,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也会加剧金融行业竞争,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在竞争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做大做强。投资者也有了更多选择,部分金融产品的费用也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