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时报》报道,税务机关尚未决定如何对待建筑商和开发商进行的现金交易,包括从购房者收到的现金,用于购买土地的现金以及从未具名来源获得的用于建设的“贷款”。
报告认为,在许多情况下,建筑商通过将现金显示为“贷款”来避免支付和罚款,而无需提交足够的文件来证实交易。
根据该报告,仅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就有100亿卢比的现金“贷款”正在等待所得税解决委员会(ITSC)的裁决。
关ITSC是一个争端解决论坛,它解决涉及纳税人与所得税部门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税争端。
相关新闻Supertech尚未“移交” 200个单位,未获得任何超额收益:购房者DLF投资10亿卢比进行购物中心改建,以迎合千禧一代Lalit Modi抨击戈弗雷·菲利普斯(Godfrey Philips),并驳回了他的股权出售要求,称他们为“公然的骗子”一位税务官员告诉报纸:“不同的ITSC工作台采取不同的立场。最近几个月,孟买的一个法官认为,由于贷方(向建筑商)没有确认,因此该交易不能被视为贷款。”
另一个法官裁定应对该税款加收税款和罚款。在第三种情况下,孟买的一个长凳允许现金流入建筑商作为贷款,因为它认为不需要出借人的确认-仅他的名字和PAN就足够了。
报告援引I-T官员的话说,这种现金交易已经进行了多年。“建设者是一个强大的游说团体。设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来调查这个问题。
该报告援引高级税务官员的话说,该国的此类现金贷款可能约为500亿卢比。
ITSC主席于3月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以解决有关此类现金贷款是否必须根据《所得税法》第68条以令人满意的解释作为后盾,或者是否可以根据文件被接受为真品的争议。 。
特别委员会在5月份表示,虽然必须证明这些贷款,但将允许这些长凳决定什么构成“令人满意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