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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抓紧补上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 聚力推进4领域17项建设任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6月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明确提出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通知》提出,各地区要综合考虑资金保障情况、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并在湖北、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东中部都市圈地区,兼顾西部和东北地区,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通知》提出,要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纵深,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通知》指出,各地区要综合考虑资金保障情况、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着眼保障县城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加快谋划一批完善县城基本功能、无偿满足公共需要的公益性项目,以及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公益性项目。着眼释放政府投资乘数效应,科学谋划一批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准公益性项目;探索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推动公益性、准公益性与其他有经济效益的建设内容合理搭配,谋划一批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具体来看。一是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含6项建设任务。在健全医疗卫生设施方面,主要是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级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等。在完善教育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公办幼儿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建设普通高中校园校舍设施等。在改善养老托育设施方面,主要是扩充护理型床位、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等。在发展文旅体育设施方面,主要是打造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完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改善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体育公园和城市公园等。在完善社会福利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公共殡仪馆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在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集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美好生活服务站。

二是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含3项建设任务。在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在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方面,主要是提高管网收集能力、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等。在改善县城公共厕所方面,主要是配建补建固定公共厕所或移动式公共厕所、改造老旧公共厕所、增加无障碍厕位和第三卫生间等。

三是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含5项建设任务。在优化市政交通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公共停车场、改造客运站、完善市政道路“三行系统”等。在完善市政管网设施方面,主要是更新改造水厂和老旧破损供水管网、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集中改造燃煤锅炉、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等。在发展配送投递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布设智能快件箱等。在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方面,主要是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搭建县城智慧化管理平台等。在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方面,主要是完善水电气路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是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含3项建设任务。在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方面,主要是在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等县城产业集聚区内,健全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技术研发转化中心、智能标准厂房、便企政务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在健全冷链物流设施方面,主要是建设冷库、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物流前置仓等。在提升农贸市场水平方面,主要是改善交易棚厅、在批发型农贸市场配置检测检疫设备、在零售型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完善环保设施、改造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等。

在资金支持上,该负责人指出,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落实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的要求,针对县城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县城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投入,符合条件的县城公益性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对其中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确需举债的县城公益性项目,除上述资金支持渠道外,还可通过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予以支持。二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针对县城准公益性及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市场化的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联动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准公益性及经营性项目,可通过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予以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县城智慧化改造、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可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

《通知》明确,将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切实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  

据该负责人介绍,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从数量看,示范县及县级市数量为120个,占全国县及县级市(1881个)的6%。从结构看,在示范名单中,县的数量占2/3、县级市数量占1/3。从分布看,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县城58个,中部地区县城31个,占示范数量的74%,其中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各10个;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县城31个,其中边境城市5个。从区位看,中心城市周边和有关省份初步编制完成的9个都市圈规划内的县城为81个,占示范数量的68%。此外,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预警县及县级市一概不纳入。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大拆大建”,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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