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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跌停!券商"影子股"突遭证监会立案调查,5万股民懵了

8月19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锦龙股份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受上述消息影响,锦龙股份今日开盘跌停,现报15.7元/股,最新总市值为141亿元。

中山证券三项业务暂停1年

经查,中山证券存在以下“四宗罪”:一是有一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作出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自营业务、需要跟投或包销的承销保荐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二、责令限制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分别对中山证券林炳城、胡映璐、袁玲作出《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0/151/152号),分别对中山证券黄元华、孙学斌、石文燕作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对此,锦龙股份表示,黄元华(管委会主任助理)未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通过参与管委会决策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孙学斌与石文燕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二和问题三,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证监局对黄元华、孙学斌、石文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所以锦龙股份指出,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年内,三人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山证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黄元华董事、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人力资源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免除孙学斌董事、管委会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职务,免除石文燕董事、董秘、管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免除后不得担任公司任何管理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书面报告。

中山证券本次被暂停部分业务,可能对锦龙股份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锦龙股份参控股两家券商

其中,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17亿元,是一家全牌照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拥有投资银行、零售业务、资产管理、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等业务体系。中山证券下设全资私募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管理、研究资讯等多个领域。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设立了19家分公司、83家证券营业部,东莞证券设立了27家分公司、56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经济圈。而锦龙股份的主要经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主要依托的正是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和参股子公司东莞证券。

根据其8月18日披露的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11.75亿元,同比增长4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亿元,同比增长108.33%;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锦龙股份表示,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国内主要证券指数出现上升走势,沪深两市交投较为活跃,股票基金总成交金额同比增长。公司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取得增长。

7月份以来,锦龙股份涨幅可观,截至8月19日,36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近40%,市值随之大涨43亿元。

截至6月30日,锦龙股份的股东户数为5.18万户。

锦龙股份筹划定增事宜

公告显示,为使公司能顺利推进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杨志茂和东莞市新世纪公司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出具了《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杨志茂拟放弃其持有的锦龙股份共6630万股股份(占锦龙股份总股本的7.40%)的表决权,新世纪公司拟放弃其持有的锦龙股份共2.50亿股股份(占锦龙股份总股本的27.90%)的表决权。据悉,公司股份总数为8.96亿股,朱凤廉持有1.32亿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4.74%。

也就是说,杨志茂和新世纪公司放弃表决权承诺生效后,二股东朱凤廉将被动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若定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1.60亿股,朱凤廉持有3.96亿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34.15%,朱凤廉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定增预案引深交所关注函

深交所指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朱凤廉,系杨志茂的配偶。杨志茂直接持有公司7.40%的股权并通过控制新世纪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7.90%的股权,朱凤廉直接持有公司14.74%的股权。此外,朱凤廉与杨志茂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新世纪公司的关系。

对于关注函的内容,锦龙股份目前暂未回复。

另值得一提的是,定增预案发出的次日,即8月5日晚,锦龙股份就发出股票质押解除公告。在股价一路高歌以后,新世纪解除质押935万股,朱凤廉解除质押250万股,解除日期显示8月4日。公告显示,质权人为东莞信托及华融资管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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